第一,對犬提出過高要求,常使訓練受到挫折,甚至使犬也受到損害。如犬在無意中做錯了事,用威脅的音調令犬來到跟前,並用繩抽打以示懲罰。這樣,以後犬聽到「來」的口令時,不但不來,反而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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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將訓練用口令與同犬談話的語句混同使用。這樣,一方面使犬難以對口令形成條件反射;另一方面,不必要的語言成為犬的新刺激,引起犬的探求反射;影響犬按照口令來執行訓練的正常步驟。因此,訓練時必須在清靜的場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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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訓練中不能執行「因犬制宜,分別對待」的原則,而是用同一種方法、同一種條件進行訓練,這樣只能使犬對信號進行極簡單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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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超限」訓練。所謂「超限」訓練,是指過分長時間地令犬重複同一動作或同一科目。這樣,就可導致犬的神經系統過分疲勞,不但不能縮短訓練過程,反而拖延訓練時間,有的甚至造成犬被淘汰。常發生在其他的犬訓練科目進展較快,而自己的犬進展較慢時。多因操之過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