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時覺得係寵物店帶走啲動物,是否積陰德,但其實又阻長佢哋買多啲動物番嚟賣。
兩難全.............作者: kincw11 時間: 2012-7-10 10:34:20 AM
我係 uwantx post 文果個 "男士" ,見你地傾緊無水飲算唔算犯法,答案當然係有犯法喇,但好可惜,法律係有漏洞既,要成功令佢地入罪要過又係要過五關斬六將,單靠觀察唔夠既。
我唔想埤 D 罪犯學識點樣用藉口脫罪,所以我仍然好似上次一樣唔會講點解我會覺得告唔到,總之如果大家見到明顯既虐待行為,例如小動物身體極瘦,有傷痕,活動地方唔夠等等,相比通知個涉案職員,我會選擇致電報警,至少有警察警告佢地,至於會唔會因為警察出現而影響佢地做唔到生意,就唔係我地應該考慮既範圍喇。我地同警察都絕對唔會影響果間舖頭做生意既,不過會唔會有客人見到警察就唔敢入去或即刻走等等,我地就控制唔到喇。大家記住唔好抱著黑心腸報警喎。 作者: all_loving_it 時間: 2012-7-10 11:12:21 AM
本帖最後由 all_loving_it 於 2012-7-10 11:12 AM 編輯
kincw11 發表於 2012-7-10 10:34 AM
我係 uwantx post 文果個 "男士" ,見你地傾緊無水飲算唔算犯法,答案當然係有犯法喇,但好可惜,法律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