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all_loving_it 於 2012-7-3 04:00 AM 編輯

早兩日我係旺角金魚街某大型連鎖寵物店"紅X蔔"一樓見到佢地有兩只灰色龍貓同住, 其中一只肚瀉同不停流口水, 所以下巴同腹部既毛大部份都濕晒, 部份位置已經無毛, 精神好差, 只龍貓都應該5係第一日病, 而同佢住既龍貓就不停咬食有病龍貓既毛毛

依間寵物店無將有病既龍熊貓隔離, 入面既職員亦5見有理會, 而任由佢同其它無事既龍貓接觸, 所以病菌好易交差感染, 我見到依個情況, 當時有個職員係到同同事閒談, 我就話比個職員只龍貓有事, 個職員就好輕描淡寫拎轉頭望望, 跟住就"哦"左一聲, 跟住同我講佢一陣會處理, 我跟住係鋪頭一面行左2轉, 都見佢仍然係到閒談, 無咩反應, 我最終忍5住同佢講 : 你寧願係到閒談, 都5去將只有病龍貓隔離, 由得佢地住埋, 任由佢地將細菌傳染, 你有無攪錯?  你地敢樣已經犯法

跟住個女仔黑晒口面先將有病既龍貓拎走隔離

我剛係另一個討論區見到有人POST見到金魚街有間寵物店佢地又係將一只眼仔發炎既兔兔同其它兔兔就敢放埋一個籠到, 當中亦無任何隔離既設施

我將依件事POST上黎, 并5係單純去宣洩不滿既情緒, 而係希望有打算或日後會係寵物店購買寵物既時候要注意檢查小動物既身體狀況, 而且買返黎之後儘早帶佢地去醫生到做BODY CHECK, 已了解清楚佢地既健康情況, 有無咩問題, 如果一個5好彩, 最起碼可以早D治療

因為佢地係寵物店既時候, 好大可能都曾經同有病既同伴接觸, 共同生活, 所以佢地好有可能會受感染, 將病菌潛伏係身體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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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係引用另一個網友係另一討論區發表既內容 :
http://www.uwants.com/viewthread.php?tid=14954112&extra=page%3D1


發表於 2012-7-3 02:22 AM  只看該作者       分享   轉播



見到金魚街有隻眼仔發炎既兔仔
話說今日去完旺角某工廈探兔仔,晚上七點幾左右行左去金魚街八掛下,上去某大廈三樓一間自稱係 龍X協X 既舖頭,大部份都係龍貓,有兩隻寫非賣品,其他無寫價錢。

果度令令舍舍有三隻兔仔,三隻都大約一個月大,用同一個籠,無隔離,無寫賣唔賣,亦無寫價錢。其中一隻係灰色垂耳兔,極其可愛,但見佢左眼竟然發炎,仲發得好嚴重下,成隻眼腫哂。我相信放多一般時間就睇唔到野。

我唔知果間 龍X協X  有無安排佢睇醫生,但無論有無睇,都應該隔離隻兔仔既,因為除左會藉傷口互相傳染細菌之外,仲會可能因為爭鬥或踩踏引致傷口越來越大既。

我返到屋企就睇法例網頁睇到衣家,好驚訝養動物而由得佢病唔帶去睇獸醫原來係無犯法既。諗左好耐唔知以下咁諗得唔得?

1) 針對病左既垂耳兔 :  跟據香港法例169章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第3(f) 條 "如在任何動物因疾病、衰弱、受傷、疼痛或其他原因而不適宜被使用於某種工作或勞動時,仍將其如此使用,或導致或促致其被如此使用,或身為其擁有人而准許其被如此使用,即屬犯法"。  我有理由相信果隻兔仔日日八個鐘頭時間,需要好似model 咁 o係 玻璃櫃入面展出埤人選購絕對係一種工作,而有人望佢,佢又好奇而反望返人轉頭,令佢隻眼承受不必要既痛苦,故此相信屬犯呢條。但係得一日時間我相信我既觀察係唔足夠既,需要觀察耐D,而且呢樣算唔算 "工作"  要由律政師同埋法官決定,故此用呢條告佢要過五關斬六將。不過如果告得入,有機會成為案例,咁以後無一間舖夠膽放病既動物出黎賣。; 其次,

2) 針對其餘兩隻同一個籠既兔仔:  跟據香港法例169章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第3(g) 條 "將任何動物帶進香港或驅趕、運載、運送或移走,或據有或畜養任何動物,或明知而容受任何動物在其控制下或在其處所內被據有或被畜養,而所採用的方式可能導致該動物受到不必要或原可避免的痛苦,即屬犯法"。呢條o係搜證方面真係好簿弱好困難,因為必須要證明果兩隻健康既兔仔被逼與隻病兔限制o係同一個籠係一種痛苦,我相信至少要等到果兩隻兔仔病埋一齊先證明到呢點。但對果隻垂耳兔黎講已經太遲喇。而呢條係唔能夠套用落果隻病兔既,得既話果D愛護動物人士唔會頭都大埋,原因好長,唔打喇,請上網搵。

可惜我已經登記左領養一隻一歲大既兔仔,好快會帶返屋企,亦承諾左只養一隻。否則我好有衝動買佢,然後即刻帶佢睇獸醫。希望呢篇文可以傳到果間3樓既  "龍X 協X" ,令到兔仔有得睇醫生同埋休息喇。





siutung 2012-7-4 07:19:23 PM
小黑與我 發表於 2012-7-4 07:06 PM
之前我行過柴灣新開嗰間i x rabbit, 有個箱入面有幾隻兔兔無水飲
後尾有個男店員擺左個漏水的水樽入去, ...

睇下佢重敢唔敢
ccychoy 2012-7-4 08:31:36 PM
小黑與我 發表於 2012-7-4 07:06 PM
之前我行過柴灣新開嗰間i x rabbit, 有個箱入面有幾隻兔兔無水飲
後尾有個男店員擺左個漏水的水樽入去, ...

但d水系所謂既營養水
小黑與我 2012-7-4 08:36:29 PM
ccychoy 發表於 2012-7-4 08:31 PM
但d水系所謂既營養水

呢間舖係清水架,旺角就係營養水
all_loving_it 2012-7-4 09:27:20 PM
小黑與我 發表於 2012-7-4 08:36 PM
呢間舖係清水架,旺角就係營養水

係咩營養水?  定係小動物專用既電解質?
all_loving_it 2012-7-4 09:28:07 PM
ccychoy 發表於 2012-7-4 08:31 PM
但d水系所謂既營養水

係咩營養水?  定係小動物專用既電解質?
小黑與我 2012-7-4 11:38:59 PM
all_loving_it 發表於 2012-7-4 09:27 PM
係咩營養水?  定係小動物專用既電解質?

黃黃地色架,好似見過有人話係止屙水,總之唔係好嘢
ccychoy 2012-7-5 10:28:22 AM
小黑與我 發表於 2012-7-4 08:36 PM
呢間舖係清水架,旺角就係營養水

銅鑼灣?
snow2ling 2012-7-5 10:39:30 AM
all_loving_it 發表於 2012-7-4 12:54 AM
係, 可以告!

不過, 要有足夠證據

我上過去3次, 3次d兔兔都係冇水飲架!
不過我一同佢講兔兔個度冇晒水佢就即刻去加返囉.....
貓仔兔 2012-7-5 11:43:36 AM 來自手機
snow2ling 發表於 2012-7-5 10:39 AM
我上過去3次, 3次d兔兔都係冇水飲架!
不過我一同佢講兔兔個度冇晒水佢就即刻去加返囉..... ...

兔兔無尿去,咁佢地執籠時咪唔怕整汚糟自己囉....

其實嗰間咩龍x協x,即係小動物園...個女人態度都好差...好耐之前同佢買carefresh同草,兩樣送到黎個包裝都有破洞,啲草變味又黃,明顯存倉有問題,打去同佢講,叫佢留意同問下可唔可以換草(包墊料又唔係食落肚我都算喇),嗰次買成6百幾蚊野都唔肯送開貨時順便同我換,要我親自攞出旺角換...(我心諗咁小氣點keep客呢?)...都又算,兔爸去到,身水身汗,仲要俾說話佢聽,佢話:哎呀,得小小洞之嘛!(其實係好多 ,我諗係俾其他小動物咬了)兔爸:包草變日西味架,你聞口下,仲有你2包60L carefresh都有洞,我地都無叫換喇,你留意下啦!佢:咁你唔攞黎,換埋佢囉!(係勁8婆嗰隻聲,我心諗我打去都講左啦,草初頭都唔想換俾我地,包墊料更加無提啦,而家黎講風涼說話...買咁多野自己啲貨有問題都要個客拎來拎去,啲態度又咁差,真係無下次!!
其實如果佢態度好啲,我真係唔會咁火滾,其實做兔兔生意,長做長有,點解要咁得罪人呢!唉...人都咁對法,又點會對兔兔好呢?
all_loving_it 2012-7-5 05:23:16 PM
小黑與我 發表於 2012-7-4 11:38 PM
黃黃地色架,好似見過有人話係止屙水,總之唔係好嘢

噢, 我的天
all_loving_it 2012-7-5 05:38:17 PM
snow2ling 發表於 2012-7-5 10:39 AM
我上過去3次, 3次d兔兔都係冇水飲架!
不過我一同佢講兔兔個度冇晒水佢就即刻去加返囉..... ...

如果真係要去告, 係一定要有數據提供比有關機構, 小動物佢地經常無水飲, 而且要有證據說明每次缺水係幾長時間, 如果只係好短時間, 或者係十幾二十分鐘次類, 係告5入, 漁護處佢地都5會做野

香港雖然有保護動物既法則, 但當中有好大漏洞, 佢地係10幾年前訂下依d規條, 至今都未有做出完善既修改, 所以可以話根本無法保障動物
dorisliu520 2012-7-8 06:14:59 PM
唉,係寵物店啲寵物好慘,又有飽飯食。
其實我哋可以POST 多啲有關動物嘅法律知識係依個FORUM,等第時我哋可以大條道理叫啲寵物店職員處理,唔係只係得心UP 同唔開心。

我有時覺得係寵物店帶走啲動物,是否積陰德,但其實又阻長佢哋買多啲動物番嚟賣。
兩難全.............
kincw11 2012-7-10 10:34:20 AM

我係 uwantx post 文果個 "男士" ,見你地傾緊無水飲算唔算犯法,答案當然係有犯法喇,但好可惜,法律係有漏洞既,要成功令佢地入罪要過又係要過五關斬六將,單靠觀察唔夠既。

我唔想埤 D 罪犯學識點樣用藉口脫罪,所以我仍然好似上次一樣唔會講點解我會覺得告唔到,總之如果大家見到明顯既虐待行為,例如小動物身體極瘦,有傷痕,活動地方唔夠等等,相比通知個涉案職員,我會選擇致電報警,至少有警察警告佢地,至於會唔會因為警察出現而影響佢地做唔到生意,就唔係我地應該考慮既範圍喇。我地同警察都絕對唔會影響果間舖頭做生意既,不過會唔會有客人見到警察就唔敢入去或即刻走等等,我地就控制唔到喇。大家記住唔好抱著黑心腸報警喎。
all_loving_it 2012-7-10 11:12:21 AM
本帖最後由 all_loving_it 於 2012-7-10 11:12 AM 編輯
kincw11 發表於 2012-7-10 10:34 AM
我係 uwantx post 文果個 "男士" ,見你地傾緊無水飲算唔算犯法,答案當然係有犯法喇,但好可惜,法律係有 ...


如之前所言, 無水飲犯法, 但你要去告既大前提必需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該店幾耐無水比小動物飲, 幾耐會發生一次, 如果無足夠證據, 根本無法成立

至於人地間鋪頭有無影響做生意, 我個人絕不會列入報5報警考慮因素, 因為好簡單, 我只係想對該店鋪對動物既行為作出控告, 同佢有無影響生意無關, 我亦深信在此各位無邊個因為會抱黑心腸而去報警
kincw11 2012-7-12 06:39:33 AM
你誤會我既意思喇,我講果句野其實重點得兩個字,就係「報警」
心目中既流程:
見到犯法行為->報警->疑犯受調查,客人走哂->再報->再查再走哂->...

直到個罪犯被繩之於法或停止犯法行為為止

至於黑唔黑心腸只不過係用黎保護自己既花話,唔係重點亦無任何意思既,文字遊戲黎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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